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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20-09-28 17:53 点击量: 次
新党校〔2019〕1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处室、部、中心:
根据2019年校(院)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经校(院)委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加强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学科建设,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项目设置及资助金额
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设“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研究资金由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青年项目每项资助资金2万元,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项目每项资助资金3万元。申请人按照《校(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资助资金务必于项目结项前使用完,过期不再报销项目研究经费。以往由科研专项经费资助且已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2019年6月30日后不再报销项目研究经费。
三、研究期限
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完成时限为一年。项目计划2019年6月立项,2020年6月完成。
四、课题结项
课题结项形式分为成果结项和鉴定结项两种。
(一)成果结项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标注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可免于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在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标注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可免于鉴定,结项等级为良好,发表两篇以上结项等级为优秀;在三类、四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标注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可免于鉴定,发表两篇结项等级为合格,发表三篇结项等级为良好,发表四篇以上结项等级为优秀。
2.所有立项项目都必须完成至少一篇决策咨询报告,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此要求作为课题结项的必要条件。凡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内参采用一篇者,均可自动结项,结项等级为良好;采用两篇者,结项等级为优秀。被校(院)《领导参阅》采用一篇结项等级为合格、采用两篇为良好、采用三篇以上或有一篇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者,结项等级为优秀。
3.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项目,项目成果必须形成教学专题进入试讲,此要求作为一体化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二)鉴定结项
2019年度校(院)科研项目结项均须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以最终成果形式申请鉴定结项的,由校 (院)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鉴定。对需修改复审进行二次鉴定的,鉴定费由主持人承担。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用学术讲政治的要求。
2.重视加强学风建设,严禁抄袭、剽窃,申报材料所列内容需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题目及内容不得与已立项项目或已申报尚未立项的申报材料雷同。
3.项目申请人须是校(院)在职教职工,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书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选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突出实践需要和学术价值,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5.申报课题将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评审,项目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指南》、《申请书》、《活页》),可从校园网“科研之窗”栏目、科研处工作QQ群(群号:315848066)下载。申报材料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A4纸双面打印。
7.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动员教研人员积极申报。凡没有在研项目的教研人员必须申报(驻村、支教、挂职、学习人员自愿申报)。申报青年项目的,主持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由部门统一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魏 婷、魏代红
联系电话:0991-2613498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2019年4月2日
抄送:校(院)领导。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